鐵路客運電子發票開具超過1000萬張
發布時間:2024-12-12
【字體:大 中 小】
自11月1日全國鐵路推廣全面數字化的客運電子發票服務以來,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持續加強與國家稅務總局、財政部的溝通協調,及時評估電子發票實施情況,優化鐵路客運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功能,不斷改善旅客購票體驗,確保了新業務平穩過渡、有序開展。截至12月7日,旅客累計通過鐵路12306網站和客戶端開具電子發票超過1000萬張。
電子發票(鐵路電子客票)屬于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,與紙質增值稅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一個多月來,旅客普遍反映,電子發票獲取更加便捷和安全,無需到車站窗口或自助售(取)票機辦理,可在線重復下載、打印,避免了發票丟失和損毀的情況;可以線上辦理查驗、稅款抵扣等業務,使用更加高效經濟;有效減少了紙張消耗,符合當下綠色低碳的生活新風尚。
根據旅客反饋的意見建議,鐵路部門及時對鐵路客運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進行優化升級,功能更加豐富完善。目前,該平臺支持旅客自行選擇下載OFD格式或PDF格式的電子發票版式文件,支持旅客輸入最多不超過120個漢字的購買方名稱信息,支持旅客輸入含書名號、句號、頓號等特殊中文字符的購買方名稱信息。此外,平臺在列車補票和到站補票業務的電子發票版式增加了“補票”標識;對平板電腦、大屏折疊手機進行兼容性適配,解決了開票信息顯示不全的問題。
旅客在行程結束或者支付退票(改簽)費用后180天內,可登錄本人鐵路12306賬戶申請開具電子發票;旅客如需將鐵路電子客票用于抵扣稅款、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,應當在“購買方名稱”及其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”處填寫相關單位的信息;鐵路運輸企業為旅客開具電子發票后,不再提供紙質報銷憑證,旅客不能同時開具電子發票和紙質報銷憑證。

附件: